时间:2023-03-24 03:49
通知|《固定污染源废气恶臭排放在线监测技术规范》等两项团体标准征集参编单位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中华环保联合会立项批准、由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等单位发起的两项全国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现在已经启动。
为使标准更具专业性和严谨性,需要行业内各单位的参与。同时为使标准更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获得广泛的认可,也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现诚邀更多的相关单位共同参与本项标准的编制工作,并为标准编制提供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场地或经费支持。有意愿者请填写《参编单位申请表》,并请于8月 9日前以邮件的形式返回箱或拨打电话。入选参编单位享有标准编制和修订的权利,并在标准中署名,扩大在行业的影响力和领先优势。
参编单位最好优先为中华环保联合会单位会员;参编单位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重视标准化工作;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将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标准起草人名单(限2名);标准参编单位、起草人将享有对本标准编写内容技术要点提出建议和标准编制组讨论协商的权利。
能够全程参加标准编制工作会议、积极参加与标准编制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平台管理要求,中华环保联合会于2019年1月11日获批并具备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团体标准的资质。
按照《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环保联合会正积极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团体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及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团体标准化工作相关活动、团体标准等信息,旨在进一步促进环保行业发展,推动团体标准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是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关于“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的要求,为落实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立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的意见,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开发建设。